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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知识
发布时间:2024-03-11    来源:搜狐新闻    点击率:55   编辑:平台管理员   


个人信息保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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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您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可以帮助您的交易伙伴了解您的信用状况,方便您达成经济金融交易。

 

2.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Ø 本人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原件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查询大厅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网点办理。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全省征信查询网点均已在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上进行标识,只要搜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点”即可获得附近的征询查询网点信息,“就近”选取网点。

Ø 委托他人代理查询:

请代理人携带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处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业务查询大厅办理。

Ø 互联网查询:

请登陆个人信用报告互联网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s://ipcrs.pbccrc.org.cn,进行个人信用报告互联网查询。

要注意的是,信用报告内容涉及个人隐私,请妥善保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暂未开通手机查询软件(APP)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也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应用程序(APP)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3.外地户口,能在住地查自己信用报告吗?

可以。征信系统数据库的网络覆盖全国各地,无论在哪里,您都可以到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查询大厅或人民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网点进行查询。

4.可以查询家人或朋友的信用报告吗?

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公证处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备查。

5.征信信息从哪里来?

征信机构从信用信息产生的源头采集信息,具体来说,征信信息主要来自以下两类机构:

提供信贷业务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等专业化的提供信贷业务的机构。

其他机构: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养老保险金等机构。

此外,上述部分机构还提供个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这些信息是由个人在办理业务时提供给这些机构的。

6.申请信贷时,要向银行提供信用报告吗?

不需要。商业银行是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用户。征信系统连接了全国所有商业银行,信息服务网络覆盖全国所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营业网点。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时,在取得个人书面授权同意后,可以直接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不应再要求信贷申请人提供本人“个人信用报告”。

7.查询是否收费?收费的依据、标准是?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10元,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每年的查询次数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收费周期。

 

8.信用报告是商行决定贷款的唯一条件?

不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个人信用报告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9.如果您读不懂信用报告时,应该怎么办?

您可以拨打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10-8866,也可以直接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商业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点进行咨询。人工客服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

10.信用报告中基本信息没有更新怎么办?

需要个人到业务发生机构进行变更。如果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或有错时,当事人应及时、主动通知业务发生机构变更个人信息,相关机构才会及时将信息报送给征信系统,个人信息才会在信用报告中得到更新。

11.什么是不良信息?

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12.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是否会永久保留?

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不会永久保留。《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13.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不良,如何弥补?

首先要尽快把已经逾期的款项还上,避免逾期期数增加;其次避免出现新的逾期,产生新的负面记录;最后尽快重新建立个人的守信记录,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还款习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这个人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一个人偶尔出现了逾期还款,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这足以证明其信用状况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14.为何报告中不区分“善意”与“恶意”欠款?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对个人过去信用行为的客观记录,并不对个人的信用好坏进行定性的判断,不对欠款进行“善意”欠款或者“恶意”欠款的区分,是为了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其次,商业银行等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机构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其他信息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判断。因此,个人信用报告中不区分“善意”欠款与“恶意”欠款。 

15.个人应采取哪些措施防范自身信息泄露?

个人应重视保护自身信用信息安全,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要将密码透露给他人,并定期更换密码;妥善保存信用报告,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及开放网络查询及保存个人信用报告,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16.风险提示

您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包含了个人的基本信息(身份信息、配偶信息、居住信息和职业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担保信息等,仅供您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使用。报告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应依法使用、妥善保管。因使用不当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的,征信中心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对外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Ø 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被倒卖;

Ø 招致电话、短信骚扰或者业务营销;

Ø 其他人冒充您的信息进行不法活动;

Ø 遭遇电信诈骗,造成财产损失;

Ø 其他不可预知的风险。

17.个人金融信息风险防范“六不要”

在金融业虚拟化和网络化程度不断提升的现代社会,个人金融信息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除了金融机构加强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外,广大金融消费者也应增强防范意识,妥善采取保护措施,注意做到个人金融信息风险防范“六不要”,确保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等隐私消息不受侵害。

第一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注重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能出租出借,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同时,最好写上用途和“再次复印无效”的字样。如果丢失应及时挂失和办理新的身份证,以防被他人冒用或被他人捡到后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

第二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等。

第三不要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

第四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尤其要注意谨慎扫描二维码。

第五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不要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第六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及时销毁,以防个人金融信息被破译。 

18.保护网络隐私小提示

Ø 进行任何网上交易或发送电邮前,切记阅读网站的隐私保护政策,因为有些网站会将你的个人资料卖给第三方。

Ø 不论手机还是电脑都应安装个人防火 墙,以防止个人资料和财务数据被窃取。及时升级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否则防火墙的作用就不能完全发挥。

Ø 黑客有时会假装成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代表询问你的密码及个人资料,谨记上网时不要向任何人透露这些资料。

Ø 不要打开来自陌生人的电子邮件附件。这些附件可能包含一个特洛伊木马程式,该程序可以让黑客长驱直入电脑文档。不要轻易打开邮件的附件,防止引入木马或病毒。注意保护自己的电脑,防止黑客的入侵,将自己的隐私保护起来。

Ø 不要随意使用不知名的公共Wifi,黑客有可能就会利用公共Wifi来获取手机里的信息。

Ø 及时清理电脑缓存,尤其是浏览器缓存。这些信息都是可以被某些工具获取的,你的缓存就可能包括重要隐私,例如QQ帐号密码甚至网银的帐号密码。同时减少使用浏览器自动填表的功能。这项功能可以简化上网流程,但并不安全。

Ø 使用复杂密码并定期更换,不要大量重复使用相同的密码,以免密码丢失后造成大量个人隐私泄漏。

Ø 不要轻信“网友”,忽略网上你不认识的“朋友”,因为他们可能是骗子伪装而来。务必要小心在社交网络和与就业相关网站发布履历和联系地址等信息,因为一旦这些信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可能会引起相关损害。

(图片文字材料均源自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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