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信评级是对经济主体或金融工具履行相应经济承诺能力和可信任程度的综合评价,以及对其未来偿债能力及风险程度的合理预测。资信评级包括经济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经济主体评级考核要素包括企业素质、经营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发展前景等。债项评级考核要素包括主体评级要素和项目论证要素。
资信评级工作涉及社会各方的利益和自身的责任,从事资信评级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科学、规范”的原则。
1、客观性原则。客观性是指资信评级所依据的资料必须是客观可靠的,分析应当是实事求是的。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对占有的资料要认真审查,调查核实;对分析材料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综合分析。这样的评级结果才能客观地反映其真实状况,经得起市场的检验。
2、公正性原则。公正性是评级机构和评估人员应遵守的一项最基本的原则。评估人员应该公正无私,不主观臆断,不带任何个人偏见。评估人员应回避与个人有利害关系的评级项目。
3、独立性原则。独立性是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基础,评估人员在评估工作中要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顶住任何方面的压力,独立自主、实事求是地作出评级结论。
4、科学性原则。科学性是指评级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制度化的基础上,规范地运作。工作程序是合理的、统一的,不因评估事项的难易而变化;评估标准是先进、谨慎,相对稳定的,不应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采用的分析方法是科学的、恰当的,不应采用简单粗糙的方法评估。
5、规范性原则。规范性要求评级工作应遵循职业规范,严格按照评级的程序、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同一评估项目不因评估人员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评级结果,评级结果具有可验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