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厦门市2008年度贷款卡年审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中心支行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8年度贷款卡集中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2008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贷款卡。
二、年审时间:2009年5月5日至2009年7月31日。
三、持卡企事业单位应按时办理贷款卡年审手续。从2009年8月1日起,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贷款卡一律注销,各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办理信贷业务,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www.xmcr.cn网站“下载专区”查阅。
咨询电话:0592—5857079、5899922。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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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贷款卡年审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厦门金融资讯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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