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融咨询评信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信用评级分析人员轮换政策的公示
厦门金融咨询评信有限公司实行如下信用评级分析人员轮换政策:
一、信用评级分析人员作为评级小组成员承担同一评级对象信用评级业务的连续服务年限(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期)。达到五年(期)的,该评级分析人员需要进入至少两年(期)的隔离期,即此后至少两年(期)内其不得作为评级小组成员继续承担该评级对象的信用评级业务。
二、评级分析人员作为评级小组组长承担同一评级对象信用评级业务的连续服务年限(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期)。达到三年(期)的,该评级分析人员需要进入至少两年(期)的隔离期,即此后的至少两年(期)内其不得作为评级小组组长继续承担该评级对象的信用评级业务。
三、2022年9月1日作为公司计算评级分析人员轮换年限(期限)的统一基准起始日。
四、凡是中间出现服务年限(期限)中断的,该评级分析人员轮换年限应重新计算。
五、上述的“年(期)”是指公司向客户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业务年度(期间),即为客户提供一次完整信用评级服务所覆盖的期间(自评级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评级报告载明的有效期截至之日止)视为一个业务年度(期间)。在评级有效期内,为同一评级对象进行一次完整且有效跟踪评级的计作一个业务年度(期间)。
六、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示!
厦门金融咨询评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