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融咨询评信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关联公司为受评经济主体、受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
或者相关第三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情况的公告
根据《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现将2025年度公司的关联公司为受评经济主体、受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或者相关第三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未向任何受评经济主体、受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及相关第三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
特此公告!
厦门金融咨询评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